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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电话:0471-3254917 传真:0471-3254918
1、招标条件
省道102线崞县窑至凉城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4〕1353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4〕69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呼市至凉城至丰镇(口子村)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等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路线总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起点位于呼和浩特市与乌兰察布市交界处,与拟建呼和浩特至崞县窑段公路顺接,经崞县窑、西湾、坝梁、脑包沟、西营子,终点止于凉城县红旗营,接拟建国道512线丰镇至凉城段公路,路线长52.22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设有大桥、中桥、小桥、互通立交、分离式立交、天桥、收费站、养护工区等。
2.2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机构设置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共划分3个监理合同段,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长度(km) |
招标范围 |
||
总监办 |
驻地办 |
||||
GLZJ |
GLZD-1 |
K0+000~K26+000 |
26.000 |
52.227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等施工监理 |
GLZD-2 |
K26+000~K52+227 |
26.22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3.1.1 GLZJ合同段
①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
③具备最近5 年内至少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2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 GLZD-1、 GLZD-2合同段
①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具备最近5 年内至少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2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的任意一个或两个合同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合同段。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GLZJ合同段提供,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控股公司,还需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12月 17日至2014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蓝海大厦B座809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每个合同段人民币8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如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对每个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7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巨海城十区四号高仕第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签署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投标文件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市至凉城至丰镇(口子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麦胡图镇
邮编:013650
联系人:王彦峰
电话:13947424568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编:01004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1-325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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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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