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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电话:0471-3254917 传真:0471-3254918
1、招标条件
X565线大同夭至店子镇段(K18+800-K37+000)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两阶段施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4】58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兴和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按原有三级道路恢复,路基宽度为7.5米,路面宽度为6.0米,路面结构采用旧路路面结构层上铺设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面层,对于路面破损严重、以及出现坑槽、啃边路段,将破碎路段挖除,铺筑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以及15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TJ-1 |
K18+800-K37+000 |
18.2km |
路基、路面等 |
2.3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7月15日,即9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施工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工2项类似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6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巨海城十区四号高仕第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和县交通局
地址:内蒙古兴和县新城区交通局大楼
邮编:013650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474-7212612
传真:0474-7212044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编:01004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1-3254917
传真:0471-3254918
电邮:huatong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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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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